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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0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
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2023 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8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 年 1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
计师召开审计进场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计
划安排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3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
计师及公司财务总监召开年报审计进展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会
计师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内
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给予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调
整事项及说明(相比前次沟通会)等方面、审计的相关情况及审计意见给予了高
度关注,提出了审计结果应当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的了解和审查,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事项及时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
相应建议,并对后续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落实,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会计事务所服务质量提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的安排,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按时
完成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