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4-
05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宝鸡
市财政局。
3、本次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
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
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披露了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所持有公司 21,333,76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并
被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维同创”)竞得的相关
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方维同创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并出
具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及东方恒正出具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方维同创于 2024 年 06 月 14 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北京
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1,333,760 股流通股票”司
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2024)
津执恢 7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等股份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归方维同创
所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4 日过户登记至方维同创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方维同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1,333,76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4.81%。方维同创及相关各方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
数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可支配表决权对 可支配表决 可支配表决权对 可支配表决
应的股数(股) 权比例 应的股数(股) 权比例
方维同创 - - 21,333,760 14.81%
小计 - - 21,333,760 14.81%
①王雅珠 16,761,500 11.64% 16,761,500 11.64%
其中:直接持股数量 41,500 0.03% 41,500 0.03%
接受表决权委托数量 16,720,000 11.61% 16,720,000 11.61%
②东方恒正 22,400,000 15.55% 1,066,240 0.74%
①+② 小计 39,161,500 27.19% 17,827,740 12.38%
2、方维同创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盛世广场投资大厦 20 层 201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 162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3MADMMQ685E
成立日期 2024-06-07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84 条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2)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维同创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实
发生前,东方恒正为步森股份控股股东,王雅珠女士为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
变动事实发生后,东方恒正失去步森股份控股股东地位,方维同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21,333,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1%,成为步森股份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
股东,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方维同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
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宝鸡市财政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
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维同创与东方恒正及王雅珠女士筹划表决委托事项尚在
进行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方维同创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扫描件;
2、东方恒正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扫描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