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补充更正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 2、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已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和内容修订。本次调整不 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3、公司聘请了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 嘉盈”)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所涉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国府 嘉盈认为,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4、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 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坚持谨慎性原则,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公 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第 1 页,共 10 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 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会计类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 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1、经自查,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 编号为(2018)浙 05 民初 38 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立案 材料等文件,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天马,证券代码:002122,以下简称“天 马股份”)、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 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徐茂栋之民间借贷纠纷案。公司依法进行上诉,并于 2019 年 2 月收到浙江省湖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浙 05 民初 38 号的《民事判决书》文件。判决步森股份 对天马股份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 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股份追偿。 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步森股份应当对天马股份不能清偿部分债 务的二分之一的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将此作为预计负债计量的基础,结合天 马股份已被冻结的银行存款规模、截止 2018 年报告出具日的运营状况等因素,对天 马股份可以清偿债务的金额做出了最佳估计,并于 2018 年度计提相关预计负债人民 币 5,074.00 万元(即天马股份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 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依法进行上诉,并于 2019 年 6 月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2019)浙民终 298 号《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维持原判。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德清金融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以(2018)浙 05 民 第 2 页,共 10 页 初 3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为基础协商处理本案赔偿事宜,步森股份同意一次性偿还德 清金融 3,000.00 万元,该款项由步森股份已缴至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保证金进行 还款,德清金融放弃向步森股份追究其他全部赔偿责任,自步森股份承担赔偿责任后, 步森股份有权对所支付的债权金额向主债务人天马股份追偿。德清金融公司收到法院 支付的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后,向执行法院提交撤回对公司的执行申请,并承诺不 再申请由法院予以执行,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财产的查封。 由于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春江(协议丙方)个人未经公司流程审批会 同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乙方)、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协议 丁方)与德清金融(协议甲方)签订《协议书》,各方约定“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应向甲方承担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5800 万元,乙方自愿承担人民币 2800 万元, 该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款项人民币 3000 万元由甲方向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主张权利。”,且在签订该项《协议书》后未及时告知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 员,导致公司对当期财务报表账务处理不恰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2 号——债务重组》规定,公司认为上述部分债务豁免款 项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捐赠,公司在 2019 年关于营业外 收入的账务处理存在瑕疵,为了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将 2019 年相关的营业外收入进行冲回,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经自查,公司于 2020 年末为处理历史负担,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出售了经 营状况不佳、持续亏损的贵阳步森服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杭州明普拉斯服饰有限公 司 100%股权、合肥步森服饰销售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苏步森服饰有限公司 100%股 权、沈阳步森服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1 年,上述被剥离子公司为偿还以前年度由于经营不善欠付公司的货款,将以 前年度采购的服装存货全部退回公司。由于退货集中、数量较多,公司于 2021 年度 内未能全部完成退货验收入库的工作,导致部分退货计入 2022 年的财务处理。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公司认为上述退货事项导致 2021 年、2022 年账务处理存在跨期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将 2022 年与被剥离公司之间相关的退货账务进行了冲回并相应调整了 2021 年相关账务。 第 3 页,共 10 页 3、经自查,公司于 2022 年与参股公司杭州步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步森”)的部分交易,合同中约定委托杭州步森加工的团购业务中公司不承担向客户 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承担存货风险,不自主决定交易商品价格。由于相关金额较 小,公司在销售收入确认时未予严格评估“控制权”及识别公司“主要责任人”、“代 理人”的身份,使用了“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导致 2022 年度收入、成本金额不 适当。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规 定,公司认为在 2022 年相关收入确认方法选择不恰当,为了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 2022 年部分委托杭州步森的业务的收入确认方 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列示如下: (一)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149,262,571.49 -170,005,090.74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18,813,860.00 339,556,379.25 20,742,519.25 2、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22,204,273.43 -42,946,792.68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18,813,860.00 339,556,379.25 20,742,519.25 3、对 2019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第 4 页,共 10 页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外收入 84,143,818.44 63,401,299.19 -20,742,519.25 净利润 43,266,390.80 22,523,871.55 -20,742,519.25 4、对 2019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外收入 84,137,808.65 63,395,289.40 -20,742,519.25 净利润 69,475,353.34 48,732,834.09 -20,742,519.25 (二)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302,701,162.83 -323,443,682.08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45,055,730.99 365,798,250.24 20,742,519.25 2、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140,646,124.00 -161,388,643.25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45,055,730.99 365,798,250.24 20,742,519.25 (三)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应收账款 77,488,178.94 68,195,418.00 -9,292,760.94 存货 35,223,983.15 49,435,878.30 14,211,895.15 流动资产合计 250,803,162.88 255,722,297.09 4,919,134.21 总资产 382,518,666.52 387,437,800.73 4,919,134.21 第 5 页,共 10 页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应交税费 6,949,286.46 4,338,844.72 -2,610,441.74 流动负债合计 118,981,224.17 116,370,782.43 -2,610,441.74 负债总计 131,598,796.08 128,988,354.34 -2,610,441.74 未分配利润 -270,144,508.45 -283,357,451.75 -13,212,943.30 资本公积 365,761,924.53 386,504,443.78 20,742,519.25 股东权益合计 250,919,870.44 258,449,446.39 7,529,575.95 2、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应收账款 171,983,539.66 162,690,778.72 -9,292,760.94 存货 12,862,620.51 27,074,515.66 14,211,895.15 流动资产合计 320,301,297.83 325,220,432.04 4,919,134.21 总资产 473,859,959.40 478,779,093.61 4,919,134.21 应交税费 6,310,053.15 3,699,611.41 -2,610,441.74 流动负债合计 173,721,759.66 171,111,317.92 -2,610,441.74 负债总计 185,097,760.43 182,487,318.69 -2,610,441.74 未分配利润 -231,645,956.93 -244,858,900.23 -13,212,943.30 资本公积 365,761,924.53 386,504,443.78 20,742,519.25 股东权益合计 288,762,198.97 296,291,774.92 7,529,575.95 3、对 2021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 279,012,085.49 258,931,764.43 -20,080,321.06 营业成本 144,397,344.33 127,841,777.49 -16,555,566.84 信用减值损失 -17,850,458.30 -4,452,456.44 13,398,001.86 资产减值损失 -18,792,674.29 -21,136,345.98 -2,343,671.69 净利润 32,139,673.68 39,669,249.63 7,529,575.95 第 6 页,共 10 页 4、对 2021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 267,974,145.95 247,893,824.89 -20,080,321.06 营业成本 140,597,831.16 124,042,264.32 -16,555,566.84 信用减值损失 -20,601,446.72 -7,203,444.86 13,398,001.86 资产减值损失 -13,527,404.18 -15,871,075.87 -2,343,671.69 净利润 -90,999,832.93 -83,470,256.98 7,529,575.95 (四)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341,172,336.70 -361,914,855.95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47,753,860.00 368,496,379.25 20,742,519.25 2、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265,537,550.32 -286,280,069.57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47,753,860.00 368,496,379.25 20,742,519.25 3、对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 138,315,708.87 154,524,987.95 16,209,279.08 营业成本 73,801,809.34 86,486,334.20 12,684,524.86 信用减值损失 -21,810,543.39 -35,208,545.25 -13,398,001.86 资产减值损失 -45,722,301.99 -43,378,630.30 2,343,671.69 净利润 -70,252,556.70 -77,782,132.65 -7,529,575.95 4、对 2022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第 7 页,共 10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 92,936,318.87 109,145,597.95 16,209,279.08 营业成本 41,762,430.87 54,446,955.73 12,684,524.86 信用减值损失 -13,161,869.33 -26,559,871.19 -13,398,001.86 资产减值损失 -39,596,265.58 -37,252,593.89 2,343,671.69 净利润 -33,891,593.39 -41,421,169.34 -7,529,575.95 (五)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408,533,770.35 -429,276,289.60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47,753,860.00 368,496,379.25 20,742,519.25 2、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未分配利润 -302,128,326.11 -322,870,845.36 -20,742,519.25 资本公积 347,753,860.00 368,496,379.25 20,742,519.25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应附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会计类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 8 页,共 10 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 意上述事项。 3、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应附注。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4、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应附注,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所涉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国府嘉盈认为,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第 9 页,共 10 页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 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坚持谨慎性原则,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公 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 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第 10 页,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