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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姿股份: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或其他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医疗美容业务的全国战略布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
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姿医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聚劲时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洪鸣
分别持有的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集美”)70%、18%、
12%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 S00007
号,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郑州集美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 15,515.00 万元(即郑州集美 100%股权评估值结果为 15,515.00 万
元)。基于以上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郑州集美 70%、18%、12%股
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 10,844.40 万元、2,788.56 万元、1,859.04 万元,合计 15,492.00
万元。
   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