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本次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 1 名股东,为宜昌道行文旅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行文旅”),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9,989,018 股(限售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35%。 2.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38,148,117 股减少至 728,159,099 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26 号《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道行文旅、裴道兵发行股份 购买其所持有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凤谷” 1 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宜昌交旅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4,2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用 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支付本次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079.81 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公司分别向道行文旅发行 6,587,059 股股份、 向裴道兵发行 6,328,743 股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为 7.03 元/股。 2019 年 8 月 16 日,九凤谷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办理完毕,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道行文旅、裴道兵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 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协 议约定,道行文旅和裴道兵承诺,九凤谷在盈利承诺期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分别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和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的 金额分别不低于 800 万元、950 万元、1,150 万元。 各方同意,若九凤谷在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道行文旅和 裴道兵应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与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向上市公司逐年进行补偿。 2 (二)业绩补偿的确定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标的资产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经审计的实 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承诺的当年 度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三)业绩补偿的实施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在补偿期间内 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承诺净利润的,则道行文旅及裴道兵应按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 交易对价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与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逐年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应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 以补偿时,再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在本次 交易中的发行股份总数。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交易 发行价格;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实现净利润)÷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如公司在上述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行为,补偿义务主体所补偿股份数量应进行调整。调整 规则如下: 若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 3 数量对应的在股份回购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 返还给上市公司;若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公式计算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 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补偿义务主体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补偿 义务主体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补偿义务主体合计因本 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三、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E10194 号《关于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775 号《关于湖北三峡九凤 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3)第 010780 号《关于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九凤谷 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实现净 累计已实现 截至当期期 本期实现净 累计实现净 利润与承诺 净利润与承 是否 承诺净利润 末累计承诺 年度 利润 利润 净利润差异 诺净利润差 完成 净利润 异 承诺 ① ② ③ ④ ⑤=③-① ⑥=④-② 2019 8,000,000.00 8,000,000.00 8,311,000.00 8,311,000.00 311,000.00 311,000.00 是 2021 9,500,000.00 17,500,000.00 -400,665.06 7,910,334.94 -9,900,665.06 -9,589,665.06 否 2022 11,500,000.00 29,000,000.00 -4,779,371.96 3,130,962.98 -16,279,371.96 -25,869,037.02 否 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 4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3.09 万元;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2,900 万元,差额为-2,586.90 万元,未完成业绩 承诺,触发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 四、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有关条款,因九凤谷 2019 年度、2021 年度 和 2022 年度累计已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业 绩承诺方按照约定需补偿的具体情况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元)=(29,000,000.00-3,130,962.98)/(8,000,000 +9,500,000+11,500,000)*90,798,100-0= 80,995,152.08 当 期 应 补 偿 股 份 数 量 ( 股 ) = 80,995,152.08/7.03* ( 1+0.7 ) =19,586,310(应补偿股票的股数中存在不足 1 股的按照 1 股计算) 若补偿义务主体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以现金进行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若上市公司在上述盈利承诺期有现金 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在股份回购实施前上述 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返还给上市公司。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及应返还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承担 应补偿股份数量 现金分红返还 业绩补偿义务人 补偿金额(元) 比例 (股) (元) 宜昌道行文旅开 1,715,648.61 51% 41,307,527.56 9,989,018 发有限公司 (已全部返还) 裴道兵 49% 39,687,624.52 9,597,292 1,648,368.27 合计 100% 80,995,152.08 19,586,310 3,364,016.88 五、业绩补偿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凤 谷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业绩承诺 5 方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按照约定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股)合计 19,586,310 股,应当退还上市公司税前分红收益合计 3,364,016.88 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九凤谷 2022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六、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其他说明 因裴道兵、道行文旅未配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及分红款退还的业 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业绩补偿督促 及沟通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2023 年 7 月启动对业绩补偿 义务人 2021 年度业绩补偿、2022 年度业绩补偿的诉讼程序。 (一)2021 年度业绩补偿诉讼情况 2022 年 6 月,公司就截至 2021 年九凤谷业绩补偿事宜向湖北省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伍家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4 月,公司收到伍家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两被告 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 40%进行补偿;2023 年 4 月,因不服伍家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裴道兵亦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宜昌市中级 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两被告按《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 100%进行补偿;2024 年 6 月,公司收到湖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裴道兵的再审申请。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13 日、2022 年 7 月 6 27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6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 2024 年 1 月 3 日 、 2024 年 6 月 8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2022-062、2023-021、 2023-039、2023-043、2024-001、2024-045)。 (二)2022 年度业绩补偿诉讼情况 2023 年 7 月,公司就截至 2022 年九凤谷业绩补偿事宜向伍家法 院提起诉讼;2024 年 1 月,公司根据 2021 年度业绩补偿诉讼二审判 决情况,向伍家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扣减 2021 年度 业绩补偿诉讼二审判决已判令交付的股份及返还的分红;2024 年 6 月,公司收到伍家法院发来的关于 2022 年业绩补偿诉讼《民事判决 书》,法院判决两被告合计应补偿三峡旅游股份 12,325,655 股,应 返还现金分红 2,573,886.78 元及资金占用费,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 产保全费用及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律师费。因不服伍家区法院一审 判决,原审被告裴道兵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裴道兵《民事上诉状》。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 066、2024-046)。 七、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一)股份回购的主要内容 回购股份目的: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 7 的股份补偿义务。 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股份价格:总价 1 元人民币。 回购股份数量:9,989,018 股(本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涉及 1 名 股东)。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实施结果 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道行文旅 9,989,018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八、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38,148,117 股减少至 728,159,09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 (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39,226,519 5.31% -9,989,018 29,237,501 4.02%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698,921,598 94.69% 0 698,921,598 95.98% 份 股份总数 738,148,117 100.00% -9,989,018 728,159,099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对应股本总额(股) 2023 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前 738,148,117 0.1756 本次回购注销后 728,159,099 0.1780 十、业绩补偿事项的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行文旅已完成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8 的全部业绩补偿义务。裴道兵尚未履行 2021 年业绩补偿的股份回购 注销及现金分红返还义务,公司已根据相关生效判决文书向伍家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并于 2024 年 6 月收到伍家法院《执行裁定书》;九 凤谷 2022 年业绩承诺补偿诉讼一审已判决,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 收到法院送达的裴道兵《民事上诉状》,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 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