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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旅游: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90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本次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 1 名股东,为裴道兵,本次注销的股
份数量为 3,557,721 股(限售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728,159,099 股减少至 724,601,378 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26 号《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道行文旅”)、裴道兵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湖北三峡九
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凤谷”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同时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 4,2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支付本次交易税费及中介机
                                 1
构费用。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079.81 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公司分别向道行文旅发行 6,587,059 股股份、
向裴道兵发行 6,328,743 股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为 7.03 元/股。
    2019 年 8 月 16 日,九凤谷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办理完毕,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道行文旅、裴道兵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
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协
议约定,道行文旅和裴道兵承诺,九凤谷在盈利承诺期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分别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和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的
金额分别不低于 800 万元、950 万元、1,150 万元。
    各方同意,若九凤谷在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道行文旅和
裴道兵应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与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向上市公司逐年进行补偿。
    (二)业绩补偿的确定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标的资产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经审计的实


                              2
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承诺的当年
度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三)业绩补偿的实施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在补偿期间内
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承诺净利润的,则道行文旅及裴道兵应按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
交易对价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与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逐年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应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
以补偿时,再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在本次
交易中的发行股份总数。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交易
发行价格;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实现净利润)÷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如公司在上述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行为,补偿义务主体所补偿股份数量应进行调整。调整
规则如下:
    若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
数量对应的在股份回购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
返还给上市公司;若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公式计算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


                              3
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补偿义务主体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补偿
义务主体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补偿义务主体合计因本
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三、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E10194 号《关于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775 号《关于湖北三峡九凤
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3)第
010780 号《关于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九凤谷 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实现净       累计已实现
                       截至当期期
                                       本期实现净 累计实现净 利润与承诺                    净利润与承 是否
       承诺净利润 末累计承诺
年度                                      利润               利润         净利润差异       诺净利润差 完成
                        净利润
                                                                                               异           承诺
            ①             ①               ①                 ①          ①=①-①         ①=①-①
2019    8,000,000.00    8,000,000.00    8,311,000.00       8,311,000.00      311,000.00       311,000.00     是
2021    9,500,000.00   17,500,000.00    -400,665.06        7,910,334.94    -9,900,665.06    -9,589,665.06    否
2022 11,500,000.00     29,000,000.00 -4,779,371.96         3,130,962.98   -16,279,371.96 -25,869,037.02      否

       (一)2019 年度和 2021 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募集
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91.03 万元;2019 年度、2021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
润为 1,750 万元,差额为-958.97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 2021

                                                       4
年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
    (二)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和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3.09 万元;2019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2,900 万元,差额为-2,586.90 万元,未完
成业绩承诺,触发 2022 年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
     四、2021 年业绩补偿方案
     (一)2021 年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有关条款,因九凤谷 2019 年度、2021 年度
累计已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方按照
约定需补偿的具体情况如下:
    当 期 补 偿 金 额 ( 元 ) = ( 17,500,000-7,910,334.94 ) /
(8,000,000+9,500,000+11,500,000)*90,798,100-0=30,024,943.69
    当 期 应 补 偿 股 份 数 量 ( 股 ) =30,024,943.69/7.03* ( 1+0.7 )
=7,260,655(应补偿股票的股数中存在不足 1 股的按照 1 股计算)
    若补偿义务主体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以现金进行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若上市公司在上述盈利承诺期有现金
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在股份回购实施前上述
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返还给上市公司。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及应返还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承担                     应补偿股份数量     现金分红返还
 业绩补偿义务人          补偿金额(元)
                  比例                        (股)            (元)
 宜昌道行文旅开                                   3,702,934       402,966.35
                  51%      15,312,721.28
   发有限公司                               (已回购注销)    (已全部返还)
    裴道兵        49%      14,712,222.41          3,557,721        387,163.75
     合计         100%     30,024,943.69          7,260,655        790,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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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1 年业绩补偿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凤
谷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业绩承诺
方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按照约定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股)合计
7,260,655 股,应当退还上市公司税前分红收益合计 790,130.10 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九凤谷 2021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2022-033、2022-048)。
     五、前期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及所涉诉讼进展情况
     (一)前期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道行文旅 2021 年和 2022 年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
注销手续,并收到道行文旅全部现金分红返还,道行文旅已完成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
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二)业绩承诺补偿诉讼情况
    因裴道兵未配合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注销及分红款退还的业绩补
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业绩补偿督促及沟
通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2023 年 7 月启动对业绩补偿义务


                                6
人 2021 年度业绩补偿、2022 年度业绩补偿的诉讼程序。
    1.2021 年度业绩补偿诉讼情况
    (1)诉讼进展情况
    2022 年 6 月,公司就截至 2021 年九凤谷业绩补偿事宜向湖北省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伍家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4 月,公司收到伍家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两被告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 40%进行补偿;2023 年 4
月,因不服伍家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裴道兵亦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宜昌市中级
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两被告按《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 100%进行补偿;2024 年 6 月,公司收到湖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裴道兵的再审申请。
2024 年 6 月,公司向伍家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收到《执行
裁定书》。2024 年 7 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裴道兵关于 2021
年业绩补偿诉讼的检察监督申请。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执行过户完成暨业绩
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13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6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51、2022-062、2023-021、2023-039、2023-043、2024-
001、2024-045、2024-047、2024-059)。


                                 7
    (2)执行进展情况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伍家区法院通过强制执
行已将裴道兵的应补偿股份 3,557,721 股划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公司已向裴道兵支付 1 元总价。
    《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执行过户完成暨业绩承诺补偿所
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3)。
    2.2022 年度业绩补偿诉讼情况
    2023 年 7 月,公司就截至 2022 年九凤谷业绩补偿事宜向伍家法
院提起诉讼;2024 年 1 月,公司根据 2021 年度业绩补偿诉讼二审判
决情况,向伍家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扣减 2021 年度
业绩补偿诉讼二审判决已判令交付的股份及返还的分红;2024 年 6
月,公司收到伍家法院发来的关于 2022 年业绩补偿诉讼《民事判决
书》,法院判决两被告合计应补偿三峡旅游股份 12,325,655 股,应返
还现金分红 2,573,886.78 元及资金占用费,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
保全费用及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律师费。因不服伍家区法院一审判
决,原审被告裴道兵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裴道兵《民事上诉状》。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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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公告编号 2023-066、2024-046、2024-054)。
      六、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裴道兵 3,557,721 股股份的注销手续。
      七、本次股份注销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 次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728,159,099 股 减 少 至
724,601,378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
                                              (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0,995,157    1.51%       -3,557,721      7,437,436    1.03%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717,163,942   98.49%                 0   717,163,942   98.97%
 份
 股份总数           728,159,099   100.00%      -3,557,721    724,601,378 100.00%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八、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对应股本总额(股)     2023 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本次注销前          728,159,099                        0.1780

      本次注销后          724,601,378                        0.1789

      九、业绩补偿事项的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减资及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行文旅已完成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
部业绩补偿义务;裴道兵已履行完 2021 年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案涉及的现金分红返还执行工作;九凤谷 2022 年
业绩承诺补偿诉讼一审已判决,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收到法院送
达的裴道兵《民事上诉状》,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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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