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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1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的工作
     报告如下:

     一、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召开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号                                                                                 方式
                                                                                   现场
     2023 年 1    第七届第   1、《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及通
1
      月 13 日    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讯方
                                                                                     式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2023 年 2    第七届第                                                         通讯
2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月 24 日    二次会议                                                         会议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 3   第七届第                                                         通讯
3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月 17 日   三次会议                                                         会议
                           5、《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2023 年 4   第七届第                                                         通讯
4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7 日   四次会议                                                         会议
    2023 年 8   第七届第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讯
5
     月2日      五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会议
    2023 年 9   第七届第   1、《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通讯
6
     月6日      六次会议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
    2023 年
                第七届第                                                         通讯
7   10 月 25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次会议                                                         会议
       日
                           1、《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2023 年
                第七届第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通讯
8   12 月 15
                八次会议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度向   会议
       日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有关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收购资产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符合公司利益,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
    5、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7,000 万,实际已发生额合计 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
相关办公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