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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程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凯燕)2024-04-16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冯凯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作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和列席了年度内的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职责,
并就其中的部分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
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冯凯燕,出生于1973年10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
江苏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主任会计师、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负责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欣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本人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冯凯燕              6               6                0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8                   8                 1                   1

    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要求,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慎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等,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
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并未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制定,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文件材料,
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舆论情况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
公司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断学习加深对
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
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公司审议重
大事项时,除事先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外,还就相关事项积极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并在董事会召开前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保证在召开董事会时能够做到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九)公司的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
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详细讲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答疑问,保证本人依法、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
序开展,公司将委托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该项议案也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通过了年
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可以继续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面对复杂经济环境下
的资金流动性能力,从而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扩大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可为公
司获取更多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未偏离贷款利率市场的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电线电缆产品,预计 2024 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元。该项议案也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了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
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
披露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补选赵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孙振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马
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评审与考核,同意公
司 2022 年度发放给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坚持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
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
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关注法
规变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冯凯燕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