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 O N G X I N G H U 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T S L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 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20008 号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股份”)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远程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前实际控制人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及清偿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及清偿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远程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资金占用及清偿 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资金占用表和担保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远程股份编制的资金占用及清偿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 第 1 页 共 2 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4 月 12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远程股份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控股股东、其他 期初余额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余额 截至年报披露日 关联方及前实际 占用时 发生原因 (2023 年 1 新增占用金额 偿还总金额 (2023 年 12 控制人及其附属 间 偿还时间 月 1 日)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月 31 日) 余额 偿还方式 偿还金额 企业名称 (月份) 秦商体育 注1 司法划扣 202.19 202.19 0.00 秦商体育 注2 司法划扣 8,506.05 6.37 8,499.68 0.00 秦商体育 注3 司法划扣 1,066.42 1,066.42 0.00 2024 年 3 月收 秦商体育 注4 司法划扣 11,538.99 11,538.99 0.00 到注 2 追偿款 秦商体育 注5 司法划扣 2,756.94 2,756.94 0.00 67.24 万元; 现金 2024 年 4 月追 -- 秦商体育 注6 司法划扣 6,230.61 6,230.61 0.00 偿权债权挂牌 锦州恒越 注7 司法划扣 1,017.58 1,017.58 0.00 成交 110.13 万 一江经贸 注8 司法划扣 14,000.00 14,000.00 0.00 元。 连行贸易 注9 司法划扣 3,011.95 2,700.00 5,711.95 0.00 合计 48,330.73 2,700.00 6.37 51,024.36 0.00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为支付履行款,具体情况见注 9。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 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追偿权债权。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以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公司拟转让的追偿权债权账面原值为 51,030.73 万元,账面价值为 0 元,评估价值为 116.50 万元。2023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李恬静案件追偿款 6.37 万元,首次公开挂牌底价为 110.13 万元。 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 2024 年 3 月,公司在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述债权,2023 年 3 月 21 日,无锡市金乐弘道置 的措施说明 业有限公司受让,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13 万元;2024 年 4 月 11 日,无锡市金乐弘道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价款,债权转让交 易完成。此外,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1 日,公司收到李恬静案件(注 2)追偿款 67.24 万元。 释义项 释义内容 释义项 释义内容 秦商体育 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一江经贸 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 锦州恒越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连行贸易 上海连行贸易有限公司 注 1: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于 2018 年 1 月与自然人吴根良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向吴根良实际借款 1000 万元,远程股份、夏建统、夏建军、天夏智慧、锦州恒越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等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秦商体育无力偿还,远程股份银行账户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被强行扣划 7,419,463.00 元。2020 年秦商体 育同意将持有远程股份 159,267,665.00 股股票 2017 年应派现金红利 1,592,676.65 元,及远程股份应付往来款 3,302,000.00 元用于抵销远程股份代偿款,合计抵销 4,894,676.65 元。远程 股份于 2021 年度获得赔偿款 41,480.68 元,2022 年度获得赔偿款 461,362.66 元,累计获得赔偿 5,397,519.9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2,021,943.01 元(上表中期末资金占用金额 202.19 万元与中兴华审字(2024)第 020053 号财务报告附注十二、或有事项中吴根良民间借贷纠纷案累计确认损失 202.20 万元相差 0.01 万元,系尾 差)。 注 2: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于 2017 年 12 月与自然人李恬静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向李恬静实际借款 6000 万元,远程股份、天夏智慧、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睿康集团”)、夏建统、夏建军、黄杰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秦商体育无力偿还,远程股份银行账户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5800 万元,2020 年 8 月 13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29,263,142.73 元。远程股份于 2022 年度获得赔偿款 2,202,559.66 元,2023 年度获得赔偿款 63,684.43 元,累计获得赔偿款 2,266,244.0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84,996,898.64 元(上表中期末资金占用金额 8,499.68 万元与中兴华审字(2024)第 020053 号财务报告附注十二、或有事项中李恬静民间 借贷纠纷案累计确认损失 8,499.69 万元相差 0.01 万元,系尾差)。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1 日,公司收到追偿款 67.24 万元。 注 3: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与自然人刘韬签订《借据》,向刘韬实际借款 2500 万元,远程股份、夏建军、夏建统、锦州恒越、天夏智慧为共同借款人,后秦商体育无力 偿还,远程股份银行账户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10,664,162.9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10,664,162.92 元。 注 4: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于 2018 年 1 月与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小”)签订《借款合同》,向杭州中小借款 19,000 万元,同时秦商 体育与杭州中小签订《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远程股份 3,550 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远程股份和夏建统等与杭州中小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秦商体育无力 偿还,在质押股票 3,550 万股被强制执行抵偿部分借款后,远程股份银行账户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2019 年 9 月 12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被强行扣划 2,155,452.83 元、7,821.25 元、115,042,592.32 元、1,053,712.76 元,合计 118,259,579.16 元。远程股份已于 2020 年获得连带保证责任人艾斯弧(杭州)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 弧”)破产清算款 2,326,537.37 元,于 2021 年度获得了艾斯弧破产清算款 543,175.98 元,累计获得赔偿 2,869,713.3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 额为 115,389,865.81 元。 注 5: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与自然人蔡来寅签订《借款合同》,向蔡来寅实际借款 4,000 万元,远程股份、夏建统、睿康集团等为共同借款人,后秦商体育无力偿还,远 程股份银行账户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被司法扣划合计 27,253,210.50 元,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 194,716.00 元。另外因二审败诉承担了受理费 121,434.1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27,569,360.69 元。 注 6: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与自然人朱杭平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向朱杭平实际借款 5,000 万元,睿康集团、远程股份、天夏智慧、锦州恒越等作为共同借款人,后 秦商体育无力偿还,2021 年 8 月 16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1 民初 29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睿康集团、远程股份、天夏智慧、锦州恒越归还原告朱杭平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 5,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4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年 利率 15.4%计算),支付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 896,950.00 元。远程股份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021 年 12 月 21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1415 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驳回远程股份上诉,维持原判。2022 年 3 月 10 日,远程股份银行账户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资金 62,306,13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金额为 62,306,130.00 元。 注 7: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四信”)与远程股份、锦州恒越、秦商体育、天夏智慧、夏建统、夏建军、申劼佶签订《最高额循环借款协议》,由 湖州四信提供借款 3000 万元,远程股份、锦州恒越、秦商体育、天夏智慧为共同借款人,夏建统、夏建军、申劼佶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汇入锦州恒越账户。后债 务人无力偿还,远程股份于 2020 年 5 月 9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10,175,828.0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10,175,828.07 元。 注 8:远程股份子公司上海睿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禧)与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签订《九江银行协定存款合同书》,向远程股份申请借款,称用作收购文化资产 的收购能力证明。上海睿禧与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另签订《保证金协议》,远程股份协定存款合同项下的资金到账后被转入九江银行合肥分行的保证金账户,作为公司原实际控 制人的关联公司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江经贸”)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票据到期后,由于一江经贸未能按时偿付款项,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29 日分别扣划上海睿禧银行存款 3,000 万元、6,000 万元、5,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金额为 140,000,000.00 元。 注 9:远程股份原控股股东之相关方上海连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行贸易”)与正奇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保理”)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正奇 保理在受让连行贸易对一江经贸应收账款的基础上,为连行贸易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和保理预支价金服务。正奇保理依约向连行贸易支付保理款 8,000 万元,连行贸易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作为出票人、承兑人的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原告,三张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 8,000 万元,票据到期本公司未予兑付。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民事 调解书,调解本公司支付正奇保理 57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支付 3,000 万元,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支付 2,700 万元。另外承担诉讼费 119,45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57,119,4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