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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程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2024-06-01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
购要约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并
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新投资”)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苏新投
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资产”)持有公司
28.67%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联信资产合计持
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苏新投资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但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
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即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形下,
认购对象可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与苏新投资签署的《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及苏新投资出具的相关承诺,苏新投资承诺其
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
非关联股东批准后,苏新投资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将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苏新投资免
于发出收购要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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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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