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世宝: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21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4-038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 17 号大街 6 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15:00。

                                     1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A 股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于 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
  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
  会议室


         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所列: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普通决议案)                      √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普通决
  2.00                                                                         √
             议案)

                                            2
  3.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
  4.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通决议案)                    √
  5.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普通决议案)                    √
  6.00       《浙江世宝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普通决议案)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 2024 年度
  7.00                                                                           √
             审计机构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8.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
   9.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10.00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11.00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12.00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13.00                                                                          √
             议案》(特别决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普通决议
  14.00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15.00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5.01      重选张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2      重选张宝义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3      重选汤浩瀚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4      重选张兰君女士为公司董事                                            √
  15.05      选举周裕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6      重选张世忠先生为公司董事                                            √
  16.00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6.01      选举闵海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6.02      重选龚俊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6.03      重选徐晋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7.00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7.01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
  17.02      重选张治龙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                                        √
  17.03      重选冯燕女士为公司独立监事                                          √
         载有提案 1-7 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载有提案 8 的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载有提案 9-11、13-16 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载有提案 12、17 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15、16、17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分
  别为 6 名、3 名、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16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4、7、13、14、15、16、17 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该等报
  告将作为听取报告,无需股东作出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已经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所列: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2.00                                                                       √
             议案》(特别决议案)



         四、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所列: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2.00                                                                       √
             议案》(特别决议案)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9:30-11:30和14:00-16:00
                                          4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7 号大街 6 号办公大楼三楼会
议室
    3、登记方式:
    A 股股东:拟出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 A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晓平(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1-28025692
    传真:0571-28025691
    电邮:ir@shibaogroup.com
    5、会期及费用说明: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5
       附件一: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普通决议案)                       √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普
2.00                                                                        √
         通决议案)
3.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
4.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通决议案)                   √
5.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普通决议案)                   √
6.00     《浙江世宝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普通决议案)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 2024
7.00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8.00     《浙江世宝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
9.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10.00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11.00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12.00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13.00                                                                       √
         票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普通
14.00                                                                       √
         决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5.00    (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同意票数(股)
         持有股数×6)

                                                        6
15.01   重选张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2   重选张宝义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3   重选汤浩瀚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4   重选张兰君女士为公司董事                                        √
15.05   选举周裕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06   重选张世忠先生为公司董事                                        √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6.00   (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                          同意票数(股)
        有股数×3)
16.01   选举闵海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6.02   重选龚俊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6.03   重选徐晋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7.00   (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                          同意票数(股)
        数×3)
17.01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
17.02   重选张治龙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                                    √
17.03   重选冯燕女士为公司独立监事                                      √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7
       附件二: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2.00                                                                 √
         票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3”,投票简称为“世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 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9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