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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4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16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北京
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公司 2023 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3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北京兴华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3 年 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报审
计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就公司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
事项进行讨论沟通。
    (二)2023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报审
计工作进展进行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就现场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报告推进等情况与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三)2023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3 年 10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3 年 1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召开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六)2024 年 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召开沟通会,就公司 2022 年报涉及保留意见消除事项及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进展
情况进行了沟通。
    (七)2024 年 3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沟通会,就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事项的推进、预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情况进行了讨
论。
    (八)2024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
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