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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一: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内容变更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11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内容变更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内容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鑫资产”)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内容以临时
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鑫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646,084,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0%,具备《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歧义或导致股东误解,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仍为前次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的议案名称,即《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案编码仍为 5.00,仅议案内容进行替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议案内容变更
外,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2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
   7.00                                                         √
           议案》

   8.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以上内容的审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 9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
案 5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
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
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7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4.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
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
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
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审议事项                   该列打勾
编码                                                        意    对   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5.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
6.00                                                √
        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
7.00                                                √
        之一的议案》



                                      7
8.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
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