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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圣: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4-01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潘先文先生送达的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背景
    2021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 6 月 30 日被取保候审,2023 年 11
月 6 日被监视居住。
    二、案件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潘先文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渝检一分院刑诉(2022)50 号起诉书、渝检一
分院刑补诉(2023)1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伙同他人
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股票,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行
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擅自发行股票罪(作为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超过 200 人,其行为已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
    三、案件判决情况
    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2022)渝 01 刑初 60 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决如下:
    被告人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 100 万元。犯擅
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罚金 100 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
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
述判决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渝 01 刑初 60 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