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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圣: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4-78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三
圣,证券代码:002742)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2024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14.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根据规定开展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咨询。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
的规定,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
推荐,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2024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 2 家
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
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
资协议。
    7、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 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6 个月
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目前,中选投资人正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债权人商议切实可行的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
关各方已就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达成初步共识,但具体方案尚待协商,能否在 6 个
月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连续三年亏损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 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6 个月内
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担保方面,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与埃塞俄比亚 NIB 国际
银行(以下简称“NIB 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
押物为 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 NIB 银行借款 4 亿比尔
(折合人民币约 5,183 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SSC 已提前结清贷款,NIB 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
押。公司已聘请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 SSC 还款的手续及资料进行核查。占用方
面,中选投资人正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债权人商议切实可行的资金占用解
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已就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达成初步共识,但
具体方案尚待协商,能否在 6 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
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深交所将
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
股票复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