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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发拉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6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证券代码:002762         公告编号:2024-045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4年10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4年10月25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6 人,代表股份 102,356,57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8,633,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86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4 人,代表股份 3,722,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5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5 人,代表股份 5,727,6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4,97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4 人,代表股份 3,722,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515%。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副董事长林若文女士、副董事长汤典勤先生因工
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69,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1%;
反对 1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8%;弃权
3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0,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957%;反对 1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3%;弃权 3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10%。
    以上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谢兵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