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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9
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

意见》。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

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21 人

调整为 410 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1,280.50 万份调整为 1,207 万份。

因首次授予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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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319.50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

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存在离

职、劳动合同近期到期且不续约和拟离职自愿放弃的情况,所涉及股

票期权合计 19 万份,因此,公司实际向 400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1,188.0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 22.28 元

/股调整为 22.18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11 日为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2.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97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公司对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

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

    9、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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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

核意见》。

    10、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32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85.88 万

份,行权价格为 22.18 元/股。同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根据公司二〇二一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 10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88.92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

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12.00 万份股票

期权。

    12、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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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18 元/股调整为 22.03 元/股;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97 元/股调整为 14.82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

的 27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241.26 万份,行权价格为 22.03 元/股;为预留授予部

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4.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4.82 元/股。同时,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

象存在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或未达标、离职、担任新

一届监事会监事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均未行权等情形,董

事会根据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注销 35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486.62 万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5/9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03 元/股调整为 21.65 元/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82 元/股调整为 14.44 元/股。

    15、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

的 25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234.91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21.65 元/股;为预留授予

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3.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4.44 元/股。同时,根据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

对象存在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或未达标、离职、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

行权等情形,董事会根据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决定注销 27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

合计 250.9150 万份。

    1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6/9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由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根据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决定注销 6 名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合计 12.00 万份。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当激励

对象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

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

股票期权作废。因此,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合计 12.00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作的具体处理,注销的股票

期权数量共计 12.00 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7/9
    公司此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合规。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

照《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

象离职,公司决定注销前述 6 名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

部股票期权合计 12.00 万份,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经核查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注销事项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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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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