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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球印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26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4-033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
上午 9:15 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 18 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宗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155,098,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62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54,884,4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7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2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3 年度述职。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7573%;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7573%;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7573%;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工资总额 2023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7573%;
    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242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116,550,000 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19,74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654%;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34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7573%;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9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8%;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孙春艳律师、祝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