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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报
表中净利润为 88,490,361.01 元,在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8,849,036.10 元后,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9,641,324.91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
未分配利润 362,878,920.80 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175,203,494.77
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267,316,750.94 元。
    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385,009,288 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4,941,500 股后的 380,067,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36,824,403.6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
备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