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9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份数量为 222.6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484.9288 万股的 0.578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下 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 190 名激励对象办 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62)。 4、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合计向 203 名股权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6,600,000 股,授予价格为 9.51 元/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 7、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0,000 股,回购 价格 9.15 元/股,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定价依据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8、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9、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已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办理完成。 10、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回购价格 9.15 元/股,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发表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情况的说明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总数的 3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根据 草案规定,第一个限售期拟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3 年跨境电商业务净 3 以 2022 年跨境电商业务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 利润为 2.4362 亿元,较 率不低于 10%。 2022 年净利润 1.9787 亿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扣除非经常 元增长 23.12%,公司业 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 绩考核指标满足解除限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售条件。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公司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其解除限售比 合计 13 名激励对象由 4 例,或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档: 于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外,剩余 190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 果均为优秀,本次解除 限售比例均为 100%。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同意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岗位调整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0股,并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 股份回购价格由9.51元/股调整为9.1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03名变更为 19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600,000股变更为为6,440,000股。 2、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并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情况,将股份回购价格由9.51元/股调整为9.1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96名变更为 190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40,000股变更为6,360,000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8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22.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484.9288万股的比例为0.578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王亚朋 董事、董事长 400,000 140,000 260,000 陆它山 董事 875,000 306,250 568,750 吴明贵 财务总监 50,000 17,500 32,5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跨境电商 业务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员 5,035,000 1,762,250 3,272,750 (共 187 人) 合计 6,360,000 2,226,000 4,134,000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274,425 26.06% 2,226,000 98,048,425 25.48% 其中:股权激励 6,360,000 1.65% 2,226,000 4,134,000 1.07% 限售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4,494,863 73.94% 0 286,720,863 74.52% 总股本 384,769,288 100.00% 2,226,000 384,769,288 100.00%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