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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胶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

15—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李合军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112,088,73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7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9,332,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5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2,755,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214%。
    2. 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10,310,69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554,76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2,755,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14%。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审议
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13,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081%;反对 5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4%;弃权 26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53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783%;反对 5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76%;弃权 26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4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532,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040%;反对 48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5%;弃权 6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754,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81%;反对 48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36%;弃权 6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
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540,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113%;反对 508,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5%;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76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871%;反对 508,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8%;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丁蔚、苗郁芊;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