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成都 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 况、2024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 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委员 会同意该议案。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