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少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为
59,422,4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48%。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59,406,3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29%;通过网络
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100股,所持有表
                                       1
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人数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2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
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00%;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何伏信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何伏信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2.02选举李苏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李苏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478,0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2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李苏华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2.03选举古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古定文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古定文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2.04选举何申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何申健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何申健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2.05选举胡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胡蝶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胡蝶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2.06选举李碧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李碧君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478,0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李碧君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三)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3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麦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麦志荣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麦志荣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3.02选举徐勇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徐勇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徐勇伟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3.03选举林小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林小利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478,0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林小利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四)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黎敬良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9,406,3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黎敬良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4.02选举林志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林志萍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9,406,3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4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林志萍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