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10-2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美芝股份
股票代码:00285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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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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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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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美芝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苏华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书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苏华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股票
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10 时至 2023 年 2 月 8 日 10 时止(延
时除外)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拍卖并由竞买人钱林洁竞得、李苏华持有的公
司 3,108,547 股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本次权益变动、司法拍卖 指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并由竞买人王灯城竞
得,上述被拍卖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25%,分
别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法院 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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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李苏华基本情况
姓名:李苏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持有公司 15,211,153 股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24%。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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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银河证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导致诉讼,其
所持公司股份 4,000,000 股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所得款
项用以清偿债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深圳市德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导致诉
讼,其所持公司股份 3,108,547 股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被司法拍卖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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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苏华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表决权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股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数量(股) (股) (%) 份数量(股)
(%) (%) (%)
李苏华 22,319,700 16.49 22,319,700 16.49 15,211,153 11.24 15,211,153 11.2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银河证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导致诉
讼,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 14,744,348 股股票,所得
款项用以清偿债务。其所持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10 时至 2023 年 2 月 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由竞买人钱林洁成功竞得,拍卖成交
价为人民币 41,446,000.00 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深圳市德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导
致诉讼,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 3,108,547 股股票,所
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其所持公司股份 3,108,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由竞买人王灯城成功竞得,拍卖成
交价为人民币 20,801,470.04 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一)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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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苏华持有的美芝股份 15,211,153 股股票中,累计被质
押股份数量为 0 股,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苏华持有的美芝股份 15,211,153 股股票中,累计被
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15,211,153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100%,占美芝股份总股本
的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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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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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
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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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262887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 1066 号 1-5 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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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美芝股份 股票代码 002856
李苏华: 广东省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苏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
**********
增加□ 减少■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是□ 否■ 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 是□ 否■
股 5%以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22,319,7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6.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15,211,153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11.24%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2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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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苏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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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苏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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