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4-03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食品城西一街 天圣制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爽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28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0,517,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2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7,382,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134,4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2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0,356,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7,221,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56%。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134,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占出席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会议有 弃权票 议案 同意票数 议有效表 反对票数 议有效表 效表决 表决 议案名称 数 序号 (股) 决股份总 (股) 决股份总 股份总 结果 (股)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 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493,4 1.00 董 事 会工 作报 告 的议 17,723,388 86.3830% 1,300,370 6.3379% 7.2790% 通过 50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493,4 2.00 监 事 会工 作报 告 的议 17,723,388 86.3830% 1,300,370 6.3379% 7.2790% 通过 50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 1,808,0 3.00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17,753,388 86.5293% 955,770 4.6584% 8.8124% 通过 50 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563,8 4.00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17,682,988 86.1861% 1,270,370 6.1917% 7.6221% 通过 50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493,4 5.00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17,723,388 86.3830% 1,300,370 6.3379% 7.2790% 通过 50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1,493,4 6.00 日 常 关联 交易 预 计的 17,715,888 86.3781% 1,300,370 6.3403% 7.2817% 通过 50 议案》 《 关 于公 司及 子 公司 向 银 行申 请授 信 提供 1,493,4 7.00 担 保 并接 受关 联 方担 18,060,488 88.0582% 955,770 4.6601% 7.2817% 通过 50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关 于为 参股 公 司向 银 行 申请 授信 提 供担 1,493,4 8.00 18,060,488 88.0582% 955,770 4.6601% 7.2817% 通过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50 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9.00 17,402,009 84.9441% 3,084,420 15.0559% 0 0.0000% 通过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10.00 17,432,788 84.9667% 3,084,420 15.0333% 0 0.0000% 通过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1,493,4 11.00 18,037,988 87.9164% 985,770 4.8046% 7.2790% 通过 程>的议案》 5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12.0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7,682,988 86.1861% 2,763,820 13.4707% 70,400 0.3431% 通过 案》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 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 公司关联法人。刘维先生担任长圣医药董事、副总经理。 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规定,刘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基于上述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刘群先生、刘爽先生、刘维先生应对议案 6、 8 回避表决(其中刘群先生、刘维先生未出席会议且未参与投票);关联股东 刘群先生、刘爽先生应对议案 7 回避表决(其中刘群先生未出席会议且未参与 投票);刘爽先生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刘爽先生持股 7,500 股。 (2)公司股东刘群先生、刘爽先生、谈宗华先生对议案 9 回避表决(其中 3 刘群先生未出席会议且未参与投票);刘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00 股,谈宗 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279 股。 (3)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 议中小股 议中小股 弃权票 议案 同意票数 东有效表 反对票数 东有效表 东有效表 议案名称 数 序号 (股) 决权股份 (股)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股)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例 例 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493,4 1.00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7,562,209 86.2752% 1,300,370 6.3881% 7.3366% 50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493,4 2.00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7,562,209 86.2752% 1,300,370 6.3881% 7.3366% 50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 1,808,0 3.00 17,592,209 86.4226% 955,770 4.6953% 8.8821%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563,8 4.00 17,521,809 86.0768% 1,270,370 6.2408% 7.6825%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493,4 5.00 17,562,209 86.2752% 1,300,370 6.3881% 7.3366%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1,493,4 6.00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17,562,209 86.2752% 1,300,370 6.3881% 7.3366% 50 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493,4 7.00 17,906,809 87.9681% 955,770 4.6953% 7.3366%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50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 1,493,4 8.00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 17,906,809 87.9681% 955,770 4.6953% 7.3366% 50 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2023 9.00 17,271,609 84.8476% 3,084,420 15.1524% 0 0.000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2023 10.00 17,271,609 84.8476% 3,084,420 15.1524% 0 0.000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1,493,4 11.00 17,876,809 87.8207% 985,770 4.8426% 7.3366% 的议案》 50 4 《 关 于 续 聘 公 司 2024 12.00 17,521,809 86.0768% 2,763,820 13.5774% 70,400 0.345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庭先生、聂东先生见证,其出具的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