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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1-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京泉华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智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禹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严智、廖禹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2)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及公开披露文件,对三会召集情况、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3)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
(4)通过查阅公开披露文件、股东名册等,了解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
况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内控制度是否符合监管制度要求,并核查其执行情况;
(2)查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
(3)查阅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4)查阅董事会相关会议文件及其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5)访谈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了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流程是否符合相关制度的
要求;
(2)查阅信息披露文件及支持文件,核对披露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
致,信息披露是否及时、真实、准确;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文件,核查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的制度
完备性;
(2)通过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财务数据、外部媒体报道等渠道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行为的迹象;
(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交易是否具有必要
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4)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抽查大额资金往来凭证,结合定期报告、财务报
表、往来明细账等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走访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现场,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实现的效
益情况;
(2)查阅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其完备性;
(3)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合同及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核查公司是否按照规
定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5)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
(6)访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了解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以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核查公司重大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业绩操
纵的迹象,并抽查重要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凭证等。
(3)比较公司历年的财务数据,核查相关财务指标是否存在大幅波动;
(4)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财务数据,核查公司业绩是否与所处行业存在明显差
异。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核查公司股权变动情况,核查公司股东是否违背股票减持承诺;
(3)核查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分析是否违背同业竞争的承诺;
(4)分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核查交易背景;
(3)分析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需要发行人进行整改的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   智              廖   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