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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泉华: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建弟、杨志国。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78 名,注册会

计师人数 2,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立

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公司聘任立信为 2023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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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事务所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

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

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3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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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

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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