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全体董事签名: 吴 宪 何 征 黄文锋 刘则安 王文广 盛宝军 徐开兵 全体监事签名: 方小法 朱 珊 黄富诗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全体高管签名: 何 征 张 亮 陈 瑜 徐 劲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