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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9-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
普光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铭普光磁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 号),公司已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626,06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94.3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94,687.17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2024)第 ZI10025
号)。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19,546     47,999,986.90   6 个月
 2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133,144     19,999,991.60   6 个月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57,223    177,509,985.95   6 个月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4                                                   1,983,002     34,999,985.30   6 个月
            智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王佳                          1,133,144     19,999,991.60   6 个月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0,571     56,490,078.15   6 个月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3,144     19,999,991.60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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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
 8                                                   1,133,144       19,999,991.60    6 个月
        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3,144       19,999,991.60    6 个月
                    合计                            23,626,062      416,999,994.3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9 名发行对象,
上述股东均承诺:本公司/本人参加此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
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626,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33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发行对象
                                                  数量(股)     售数量(股)      本的比例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19,546        2,719,546         1.15%
 2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133,144        1,133,144        0.48%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57,223      10,057,223         4.27%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
 4                                                  1,983,002        1,983,002        0.84%
               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王佳                     1,133,144        1,133,144        0.48%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0,571        3,200,571        1.3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3,144        1,133,144        0.4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
 8                                                  1,133,144        1,133,144        0.48%
           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3,144        1,133,144        0.48%
                     合计                          23,626,062      23,626,062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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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81,535,073       34.63         -23,626,062      57,909,011         24.59
通股
高管锁定股         57,441,011       24.39                    0     57,441,011         24.39
首发后限售
                   23,626,062       10.03         -23,626,062                 0           0
股
股权激励限
                      468,000        0.20                    0        468,000          0.20
售股
二、无限售条
                  153,941,989       65.37          23,626,062     177,568,051         75.41
件股份
   合计           235,477,062      100.00                    0    235,477,062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
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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