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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4年付息公告2024-02-19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证券代码:002926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49043                                      债券简称:20 华股 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3 日
    2、本次除息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3、本次付息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支付自 2023 年 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根
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结果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 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 20 华股 01,代码为 149043。
    3. 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及存续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存续规模为4.1亿元。
    5. 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三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3.42%
    7. 起息日:2020年2月25日。
    8.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25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10.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3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2.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3.42%。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
为 34.2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34.2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27.36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3 日
    2、本次除息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3、本次付息日:2024 年 2 月 26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2 月 25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42%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 华股 01”持有人。凡在 2024 年 2 月 23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2 月 23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派息
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
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
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公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彭昊
   联系电话:028-85239012
   传真:028-65259853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人:贾致忠
   电话:0755-28801392
   传真:0755-83516189


   3、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锦康路 258 号 5 号楼 13 楼
   联系电话:021-20655772
   联系人:冯菁菁


   4、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