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郑州市商务外
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
其中,王世豪先生、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
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
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
信息披露报告》。
1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 提名王宁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提名刘亚天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提名萧志雄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三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三名候选人符合独立
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宁先生、刘亚天先生、萧志雄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
履职,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宁先生、刘亚天先生、萧志雄先生的简
历请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郑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与承诺》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王宁先生、刘亚天先生、萧志雄先生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
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3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宁先生简历
王宁先生,1983 年 3 月出生,郑州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士、企业管
理硕士,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教授。
王先生自 2013 年 7 月加入郑州大学商学院,自 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
任教师,自 2019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副院长,自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执行院
长。
截至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刘亚天先生简历
刘亚天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硕士、民商
法博士,教授。
刘先生自 1989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于中国政法大学任职,在职期间曾任继
续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党委委员。曾任中国民法典编纂合同法组专家成
员,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所及国企
法律顾问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萧志雄先生简历
萧志雄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会计师
公会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
萧先生于 1994 年 8 月加入毕马威,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合伙人及毕马威中国
(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萧先生过去五年曾任绿景(中国)地产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万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中原建业有限公司、微创脑科
学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先生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国气体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2 年
4 月起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4 年 8 月起任四川
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期,萧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