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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8  

 证 券 代 码: 002936         证 券 简 称: 郑州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24-04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郑州

市商务外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

席 8 人,其中,王世豪先生、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

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红女士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

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李红女士为本行行长,待其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

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李红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 任行 长的 公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1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满足本行业务的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灵活有效地利用融资平台,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

下文)内单独或同时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股份(H 股及

/或 A 股、(如适用)优先股,下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及可认购任何股份

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购股权、认股权证、或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

他证券。

    即使在满足下文(2)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分配附有投票权的股份会实

际上更改本行的控制权,则本行董事会须另外事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授权方可

分配该等股份。

    (2)董事会拟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 H 股、A 股

及/或(如适用)优先股股份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

后的 H 股及/或 A 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已发

行的 H 股及/或 A 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适用))的 20%(其

中,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按照其转换为 H 股/A 股的数量计算)。

    (3)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

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①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第一次召开的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时;②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③本议案于

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项下所赋予的授权之日。

    (4)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拟发行的股份的类

别及数目;②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③开始及结束发行的


                                    2
日期;④募集资金用途;⑤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

股选择权;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所

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5)授权董事会实施发行方案,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

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

本有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

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本行注册资本的增加。

    2、相关授权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

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

的人士处理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的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

权具体内容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分别为本行 2024 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拟定审计费用合计 274 万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


                                     3
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 提名赵飞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提名李红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提名张继红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提名刘炳恒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 提名卫志刚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

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三年。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河南金管局核准,任职自其任职资格获

得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在新当选董事

的任职资格核准之前,原董事将按照监管要求继续履行本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职务。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 提名李小建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4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提名王宁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提名刘亚天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提名萧志雄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四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四名候选人符合独立

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当选董事

的任职资格需报河南金管局核准,任职自其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

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在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之前,原

董事将按照监管要求继续履行本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上述董事

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

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
    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

厦召开本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全面风险

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6
附件
    赵飞先生,1975 年 2 月出生,郑州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师。

    赵先生于 202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于 2023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

长,主要负责董事会全面工作,分管董事会内审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办公室、董事会风险管理办公室、董事会战略发展部、党委巡察办公

室。赵先生于 2022 年 9 月加入本行,自 2022 年 11 月起至 2023 年 7 月担任本行

行长。在此之前,赵先生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南乐县支行行长,河南省

分行风险管理处、投资处、扶贫业务处副处长,济源市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

平顶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截至本公告日期,赵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董事的

任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红女士,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李女士自 2008 年起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任职达 16 年,曾任计划财

务部总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等职务,曾分管公司

业务板块、金融同业板块、风险管理、授信审批、法律合规、运营管理、计财资

负、办公室等前中后台主要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期,李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7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的情

形,符合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的任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

名单。



    张继红女士,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

    张女士自 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员,自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郑州市财政局人事处、外经处、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科

员、副主任科员,自 2006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郑州市财政局债务办副主任

(正科级),自 2020 年 5 月至今任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期,张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董事的

任职要求。张女士为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市财政局控

股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郑州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刘炳恒先生曾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

务运营中心总监,郑州市财政局、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本行持股 5%以上

股份的股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张女士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


                                    8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炳恒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郑州轻工业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毕业,会计

师。

    刘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彼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总监。刘先生曾任河南百和国际

公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董事的

任职要求。刘先生曾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运营中心总监,郑州市财政

局控股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郑

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继红女士为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市财政局、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本行持股 5%以上

股份的股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刘先生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卫志刚先生,1976 年 10 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专业毕业,郑州大

学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

    卫先生自 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新乡市邮政局职工;自 2002 年 4 月

至 2013 年 6 月先后任郑东新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经济发展局副


                                    9
局长,其间自 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郑州航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自 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郑东新区管委会金融

服务局局长;自 2016 年 6 月至 2024 年 2 月先后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室主任、党办主任、商丘分行副书记及副行长、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主任、

党委组织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 2024 年 2 月至今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期,卫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董事的

任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小建先生,1954 年 8 月出生,河南师范大学(现已更名为河南大学)地理

专业理学学士,南开大学经济地理专业经济学博士,教授。

    李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自 2014 年 12 月起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李先生曾任河南大学副校长、

河南财经学院校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此外,李先生于 1997 年获国务院

特殊津贴,1998 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3 年被中华全国归国

华侨联合会授予新侨成功创业人士。

    截至本公告日期,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1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

单。



       王宁先生,1983 年 3 月出生,郑州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士、企业管

理硕士,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教授。

       王先生自 2013 年 7 月加入郑州大学商学院,自 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

任教师,自 2019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副院长,自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执行院

长。

       截至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

单。



       刘亚天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硕士、民商

法博士,教授。

       刘先生自 1989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于中国政法大学任职,在职期间曾任继

续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党委委员。曾任中国民法典编纂合同法组专家成


                                       11
员,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所及国企

法律顾问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

单。



       萧志雄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会计师

公会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

       萧先生于 1994 年 8 月加入毕马威,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合伙人及毕马威中国

(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萧先生过去五年曾任绿景(中国)地产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万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中原建业有限公司、微创脑科

学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先生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国气体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2 年

4 月起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4 年 8 月起任四川

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期,萧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

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