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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2024-00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24-01-23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49791                                债券简称:22 华林 0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4 日。

    3、债券付息兑付日:2024 年 1 月 25 日。

    4、债券摘牌日:2024 年 1 月 25 日。

    5、凡在 2024 年 1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2024 年 1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

行人”)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本

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华林 01。

    3、债券代码:149791。

    4、发行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10.00 亿元。

    6、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期。

    8、票面利率:4.50%。

    9、每张派息额:人民币 4.50 元。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息)。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2 华林 01”的信用等级为 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3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2、票面利率:4.50%。

    3、本期债券本年度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4 日。

    4、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日:2024 年 1 月 25 日。
    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三、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方案

    本次付息兑付将偿还全部本金及其对应利息,按照公司《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每 10 张“22 华林 01”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息人民币合计 1,045.00 元(含税),

其中包含派发利息 45.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金和利息

为人民币 1,045.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

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金和利息为人民币 1,036.0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该日期为

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华林 01”持有人。在 2024

年 1 月 24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和本金;2024 年 1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和本金。
    五、付息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

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本金划

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

额将本期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服务,

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

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利息收

入免税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底。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1-33 层

    联系人:谢颖明、万丽

    联系电话:0755-82707766

    传真:0755-82707888-1039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9

层

     联系人:宋佳佳、易通、何一声、满月、王毓、刘育明

     联系电话:0755-23835069

     传真:0755-23835201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场 25 楼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