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03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4-038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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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诺德中心 1 号楼 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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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
司。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诺德中心 1 号楼 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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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70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闻国平
联系电话:010-88578857-9966
传真号码:010-88578858
联系邮箱:haoersai@hes0501.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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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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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3
2、投票简称:豪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
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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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豪尔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
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
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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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
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邮编地址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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