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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
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
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8,100 余人,其中合伙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注册会计师中 8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
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按照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时间
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天健于 2023 年 11 月对公司进行预审,
并于 2024 年 2 月正式进场审计,于 2024 年 4 月初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同时,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
他审计准则的要求,与管理层、治理层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就事务所及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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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性、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缺陷、审计工作方案、重点风险领域、
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尤其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
了重点沟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
计指引》和其他相关配套规范指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控委员
会(原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5 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会计师、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7 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会计师、项目经理沟通了审计总体情况、审计意见类型、独立性、事务所的质
量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缺陷、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问题。
    (四)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财务决算报告、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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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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