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大 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大正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4,461.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30 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48.5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9,039.6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888.18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39.77 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9,579.12 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1,805.21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系尚 1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6.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连同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31527955 39,624,727.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078801400002439 24,034,142.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32860155 15,938,244.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7417921 38,455,029.24 合 计 118,052,142.55 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3,888.1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具体详见附表 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系公司物业管理智 能化系统建设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 建设项目旨在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提 升公司整体实力,系费用化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 展”项目募集资金 10,364 万元对其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 同意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五)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 换截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 3,601.98 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68.87 万元(不含税)。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3 2023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在 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 境,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 及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资金 9,700 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号)。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 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其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项 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划拨 5,000 万元对深圳慧链云科 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深圳慧链云 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 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暨公 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原募投项目“市政环卫业务拓展”中 4 调出募集资金 7,229.4963 万元,用于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8-117 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新大正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新大正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 关的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大正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6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39.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2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929.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88.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95%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 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2) (3)=(2)/(1)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9,271.04 9,271.04 1,260.82 5,897.91 63.62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 否 5,940.00 5,940.00 1,138.93 5,940.00 1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083.84 是 否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否 3,643.29 3,643.29 191.77 2,545.08 69.8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 是 10,364.00 3,134.50 1,374.45 1,634.98 52.1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173.56 是 否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 否 - 7,229.50 5,060.65 5,060.65 70.00 — 958.24 是 否 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 是 11,248.97 1,548.97 12.98 109.55 7.0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 1] 否 否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00 — — —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否 - 9,700.00 - 9,700.00 100.00 — 1,101.61 是 否 合计 43,467.30 43,467.30 9,039.60 33,888.18 — — — — — 1.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 2020 年 10 月,公司变更了“停车场改造及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保留了停车场改造及投资的第一项“在管停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场改造升级”,主要针对公司现有在管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目前正在投入实施中,但因改造升级过程中涉及与产权方/所有方方案的沟通及拟 具体项目) 定,因此前期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和发力城市运营服务业务,在城市综合一体化运营业务中,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运营 作为城市公共资源的组成部分,将在公司作为主要实施单位的城市运营管理业务中择机统筹实施 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增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1 年 3 月 16 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 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新大正公司和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 重庆和深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 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 10,364.00 万元对其增资。公司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和翔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870.8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7 日 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023 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805.2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该项目前期主要系零星系统的改造,未产生经济效益。 8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原承诺项目 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2) (3)=(2)/(1) 期 效益 化 (1)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 停车场改造及 9,700.00 - 9,700.00 100.00 - 1,101.61 是 否 公司 100%股权 投资建设项目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 市政环卫业务 技有限公司及瑞丽市缤南环 7,229.50 5,060.65 5,060.65 70.00 - 958.24 是 否 拓展项目 境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合 计 - 16,929.50 5,060.65 14,760.65 87.19 - - - - 1.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以及为了 增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 资金 9,700 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进行公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 收购香市和翔及瑞丽缤南 100%股权项目 公司根据现阶段市政环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拟变更原募 投项目“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从原募投项 目“市政环卫业务拓展”中调出募集资金 7,229.50 万元,用于收购香市和翔及瑞丽缤南 100%股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进行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