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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远气体: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28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0.00 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股本 48,0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08,000,000 股

(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

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自公司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00

股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无需调整。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8,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7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14,815    22.01%      10,564,445       45,779,260    22.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785,185   77.99%      37,435,555       162,220,740   77.99%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     48,000,000       208,000,000      1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变动后的股份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

的股东名册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20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0 元。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如果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

股价等需要,审慎实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0.82 元/股,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

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0.62 元/股;2021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0.52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

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8.02 元/股。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法务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吉鹏、崔若晴

    咨询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