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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远气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09-2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战略和中短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

    1、公司对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实行固定薪酬或津

贴,不与经营业绩挂钩,有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岗位确定薪酬,不领取津贴;

    3、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薪酬,有助于公司坚定

达成中短期战略目标和实现各期经营目标;

    4、每年年末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管理制度和当年经营业绩确

定当年高管薪酬。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标准:

    1、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结构划分,
按月确定金额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季度发放津贴,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3、对不能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的董事和监事,除按章程规定予以免职外,

同时停止支付未履职期间的薪酬或津贴;

    4、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职    务             年薪      津贴                 备   注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10     按季支付
独立董事                                     10     按季支付
监事会主席                         48               专职,按月计发
监事、职工监事                               10     兼任、随同岗位工资按月计发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当公司当年净利润未超过上年度净利润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年薪

+专项管理考核;

    2、当公司当年净利润超过上年度净利润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年薪+

年度绩效+专项管理考核。

    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绩效

    总经理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参照当年净利润的 1%确定

    其他高管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绩效=总经理年薪*年薪系数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等其他职务的均按此标准,不另计薪酬)基本年薪

和年薪系数如下表:
         职   务              基本年薪(万元)           年薪系数
         总经理                       80                     1
        董事会秘书                    60                    0.8
     副总经理(技术)                 48                 0.6-0.7
     副总经理(业务)                 48                 0.6-0.7
   副总经理(安环总监)               48                 0.6-0.7

         财务总监                     48                 0.6-0.7

    3、新增高管或高管职务发生变化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以上
标准确定其基本年薪和年薪系数;

    4、当公司业绩出现大幅变动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参照净利

润的比例进行调整,以控制高管年度绩效总额。

    (二)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全体高管可获取基本年薪,按月确定金额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可根据各副总经理职责和分工,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确定

安排的安全管理、项目建设、科研、业务开拓及营销团队等专项管理工作,制订

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由公司考核实施,对于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贡献以及

因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给予奖惩。
    四、本制度修订后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立之日开始实施。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