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211 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1,003,3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44%,行权价格为 20.07 元/
份;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
办理完成后开始,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止,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
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16 人,包括公告本期
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骨干人员。
5、本期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
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
前授予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 3 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
授予的分 2 期行权,对应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
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
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
依据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
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2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50%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 排如下所
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
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
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
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
期权行权事宜。
6、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20.37 元/股(调整前)。
7、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根据当前不确定的现状及对未来行业、经济形势的判断,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 3 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 象按照本期激励计划规定 的比例行
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
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
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
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等级 A(良好及以上) B(较好) C(及格及以下)
标准系数 10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
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4 日止,在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
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4、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
价格、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个等待期已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0%。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相 关 任 一 情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①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0%; 公司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
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
不低于 10%; 具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经审
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计,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 率为 11.20%,公司业绩指标满
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 足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
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20%。
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对象的综合考评,211 名激励对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 象 2022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均 为
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 “ A ”, 对应 本期 解锁 比例 为
对象行权的比例。 100%,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共 计 为
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003,300 份,其中 208 人均满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 足本次全比例行权条件,本期
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 已获授 990,500 份可行权;3 名
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激 励对 象因 个人 原因 即将 离
C 职,其本期已获授 12,800 份可
A(良好及 B(较
评价等级 (及格及
以上) 好) 行权,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以下)
标准系数 100% 70% 0% 的股 票期 权 51,200 份将被 注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 销。此外,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 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资
排注销。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
部股 票期 权 53,500 份将被 注
销。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激励对象中有 211 人在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个人绩 效考核达标 可申请行权 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1,003,300 份;激励对象中有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其所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04,700 份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
三、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37 元/份调整
为 20.07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1,期权代码:037304。
( 三 ) 可 行 权 数 量 : 总 计 211 人 , 可 申 请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为
1,003,3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44%,具体如下:
可行权数
本次计划 量占已获 本期可行
获授的股票 本次实际可 剩余未行权
行权股票 授期权 权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行权期权数 股票期权数
期权数量 (首次授 目前总股
(份) 量(份) 量(份)
(份) 予部分) 本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骨干人员(211 人) 5,070,000 1,014,000 1,003,300 19.7890% 0.3244% 3,962,000
合计 5,070,000 1,014,000 1,003,300 19.7890% 0.3244% 3,962,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
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累计共有 245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2 年股
票期权共计 5,332,000 份,上表中未包括 29 名已获授预留部分 262,000 份期权。
同时,上表未包括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予以注销的激励对象,其所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04,700 份将由公司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
注销。其中对应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部分,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对应 12,800 份可行权,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1,200 份全部不得行权;其余 5
名激励对象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3,500 份全部不得行权。
6、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0.07 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期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
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期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
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七)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完
成后开始,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止。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
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
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9,291,200 股增加至 310,294,500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
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
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
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
费。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
未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激励计划。
十、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行权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确认、登记手续。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 公司 股权激 励管 理办 法》以 及公 司《2022 年股 票期 权激励 计划 (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
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5、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