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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1,期权代码:037304。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1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3,3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44%,行权价格为 20.07 元/份(调整后)。
    3、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止(因行权起始日期均需为交易日,实际可行权截止时间由 2024 年 11
月 3 日调整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
上市条件。
    6、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为
211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3,300 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16 人,包括公告本期激励计

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骨干人员。

    5、本期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

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的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分 3 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期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的分 2 期行权,对应等待

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

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

    依据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

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50%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

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

权事宜。

    6、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20.37 元/股(调整前)。

    7、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

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根据当前不确定的现状及对未来行业、经济形势的判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

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 3 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

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

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

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等级        A(良好及以上)       B(较好)        C(及格及以下)
   标准系数             10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

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

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4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

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 对 象 名 单 进 行 了 核 查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9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

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
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0%。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行权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公司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
①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于 10%;
                                                    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
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不低于 10%;
                                                    11.20%,公司业绩指标满足行权
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
                                                    期可行权比例为 20%。
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

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对象的综合考评,211 名激励对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 象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均为“A”,

   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 对应本期解锁比例为 100%,第一

   对象行权的比例。                                   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数量共计为 1,003,300 份,其

   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中 208 人均满足本次全比例行权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 条件,本期已获授 990,500 份可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行权;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象行权的比例:                                     即将离职,其本期已获授 12,800

                                          C           份可行权,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
               A(良好及以
    评价等级                 B(较好) (及格及
                    上)                              权的股票期权 51,200 份将被注
                                       以下)
    标准系数        100%       70%       0%           销。此外,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 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资

   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排注销。                                           股票期权 53,500 份将被注销。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激励对象中有 211 人在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3,300 份;激励对象中有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
共计 104,700 份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同意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

    三、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37 元/份调整为 20.07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1,期权代码:037304。
            (三)可行权数量:总计 211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3,300 份,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44%,具体如下:
                                                                           可行权数
                                             本次计划                                    本期可行
                              获授的股票                   本次实际可      量占已获                   剩余未行权
                                             行权股票                                    权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行权期权数      授期权(首                 股票期权数
                                             期权数量                                    目前总股
                                  (份)                    量(份)       次授予部                     量(份)
                                                (份)                                     本的比例
                                                                           分)的比例

公司骨干人员(211 人)        5,070,000      1,014,000     1,003,300       19.7890%      0.3244%      3,962,000

           合计               5,070,000      1,014,000     1,003,300       19.7890%      0.3244%      3,962,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

       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累计共有 245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2 年股票期权共

       计 5,332,000 份,上表中未包括 29 名已获授预留部分 262,000 份期权。

           同时,上表未包括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予以注销的激励对象,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04,700 份将由公司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注销。其中对应第

       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部分,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应 12,800 份可

       行权,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1,200 份全部不得行权;其余 5 名激励对象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3,500 份全部不得行权。
   6、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0.07 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期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
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期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七)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止(因
行权起始日期均需为交易日,实际可行权截止时间由 2024 年 11 月 3 日调整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
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
效,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公司总股本将由 309,291,200 股增加至 310,294,500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
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
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
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
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
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
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未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激励计划。

    十、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
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
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
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