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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 30 分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3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

会前 30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

即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

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20 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8.00                                                        √
              议案》
                                                           √作为投票对
    9.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3)
    9.01      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2      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9.03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10.00                                                        √
              案》
   11.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12.00                                                        √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1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17.00                                                        √
              议案》
    1、本次会议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荣俊先生、曹军先生、周扬忠先生

将做 2023 年度述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健先生、吴伟先生、王宏先生将

做 2023 年度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提案 3-10、提案 12-17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提案 11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9 需逐项表决。以上提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相关公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7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照会议登记时间及登记

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6:00 之前发送
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leisai.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

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20

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

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诗语
    联系电话:0755-26400242

    电子邮箱:ir@leisai.com

    5、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东 大会 上 ,股 东可 以通 过 深交 所交 易系 统 和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9
   2、投票简称:雷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
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若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雷赛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6.00                                                √
           案》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7.00                                                √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8.00                                                √
           管理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9.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
 9.01                                                √
           议案
           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9.02                                                √
           的议案
 9.03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00                                               √
           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1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17.00                                                              √
            章程>的议案》
注:以上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如适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