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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发布
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秦跃中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9 日减持公司股份,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006,300 股,减持后秦跃中持有公司股票
39,19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0%。

    公司于近日收到秦跃中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4 年 12
             大宗交易  月 4 日至 12      20.25      1,680,000     0.84%
                         月5日
  秦跃中               2024 年 12
            集中竞价交 月 3 日至
                                         22.74       592,000      0.30%
                易     2024 年 12
                         月5日
   合计             -              -               -        2,272,000            1.14%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
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秦跃中

           住所                                    山西省壶关县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股票简称               壶化股份            股票代码                    00300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2,272,000                          1.14



          合   计                      2,272,000                          1.1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秦跃中           39,193,700        19.60         36,921,700            18.46
   长治市方圆投资
                           53,150,000        26.58         53,150,000            26.58
       有限公司
        秦东           20,000,000      10.00     20,000,000      10.00

    合计持有股份       112,343,700     56.18     110,071,700     55.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43,700      48.67     95,071,700      47.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0      7.50      15,000,000      7.5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计划在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3%。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006,300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 4,278,300 股,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跃中上述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
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
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
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秦跃中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