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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若羽臣: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10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
能力及资源优势,拓展公司所处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若
羽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若羽臣”)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厦门梅香
暖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铜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国升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香满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梅香满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
立厦门市梅岭花开特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岭花开基
金”)。梅岭花开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和基金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和 2023 年 11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
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退出投资基金的原因及方式
    基于公司在项目投资、资金运营等方面的多重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规划,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若
羽臣退出梅岭花开基金,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若羽臣将持有梅岭花开基
金的 1%股权(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额 300 万元)的合伙权益
以 330 万元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香满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梅香满园”),并签署了《厦门市梅岭花开特房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宁波梅香满园自行针对未实缴出资部分履行
出资义务和责任。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若羽臣将不再持有梅岭
花开基金份额。
    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退
出投资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香满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KPPTJ3D
    3、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2420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48,100 万元人民币
    6、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6 日
    8、营业期限: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36 年 9 月 25 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池州梅岭花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43.6590%;邓雪艳持股 30.1455%;余炜鹏持股 10.3950%;赵越持股 4.1580%;
谭星持股 4.1580%;信合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1580%;唐挺持股 2.0790%;
张茉持股 1.0395%;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2079%。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梅香满园与公
司本次交易之前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香
满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厦门梅香暖阳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厦门春暖花开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以外,宁波梅香满园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2、最近一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13,401,231.96 元,净
资产:113,351,231.96 元,总负债:50,000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3,398,573.56
元,净利润:3,341,231.96 元。
    13、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若羽臣将持有梅岭花开基金的 1%股权
(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额 300 万元)的合伙权益。
    1、企业名称:厦门市梅岭花开特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2MAC8XX9Q6M
    3、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同安区云谷路 36 号 501 室之三十单元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6、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梅香暖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代表:吴世春)
    7、成立日期:2023 年 02 月 09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的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宁波梅香满园持股 48%;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厦门市国升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15%;厦门铜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厦门梅香暖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1%;芜湖若羽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
    10、公司所持合伙份额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51,803,421.18                157,725,481.72
    负债总额                1,096,191.78                        0

  应收款项总额                    0                             0
     净资产                150,707,229.40                157,725,481.72
      项目              2023 年年度(经审计)        2024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8,561.12                         0
    营业利润                 -792,770.60                 -1,491,512.96
     净利润                  -792,770.60                 -1,491,512.96

 经营活动产生的
                             303,421.18                  -2,437,868.96
  现金流量净额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芜湖若羽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香满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厦门梅香暖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转让方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总计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转让方根据协议约定的
条款和条件,将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300 万元)的合伙权益(以
下称“标的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受让完成后,受让方自行
针对未实缴出资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和责任。
    厦门梅香暖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标的权益,并在协议约定的标的权益转让完成后,在合
理期限内为合伙企业向有权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协议项下标的权益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30 万元(以下称“转让价款”)。
受让方应承担本次标的权益转让相关的费用。受让方应于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2、转让程序
    转让方及受让方同意,为办理标的权益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应履行
所需的全部程序,并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积极配合合伙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
   3、税收与费用承担

   各方同意,协议项下标的权益转让发生的所有税负均由转让方与受让方依法
承担,合伙企业不应因标的权益的转让实际承担任何税负,如合伙企业实际承担
了该等税负,或因为转让方及/或受让方未及时承担相关税负导致合伙企业受到
有权部门的处罚,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向实际纳税义务人追索。
    六、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做
出的,有利于增加公司可支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聚拢资金发展主业,
并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厦门市梅岭花开特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