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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久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审计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
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审计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审
查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一次沟通,听取了公司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4年3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3年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二次沟通,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了2023年财务决算
情况,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报告了2023年度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审
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2024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