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关于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乾坤独立董事任职异议函》,
江乾坤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
的规定,即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15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此,公司不再将江乾坤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取消该议案。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股东徐一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荐选举蔡海静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
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更换独立董事候选人外,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
变。现对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
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
街道陆汇路 5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01 选举徐一俊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黄笑容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郭兵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寿涌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海静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郑东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郑伟梁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蒋委达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4.01 修订《公司章程》 √
4.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4.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4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4.05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6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4.07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4.08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4.09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4.10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
4.11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4.12 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
4.13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内容。
议案4中4.01、4.02、4.03、4.0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
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涉及到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
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
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平均分配或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
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
1.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
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
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
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
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00 应选人数 3 人 选举票数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徐一俊为第四届董事会
1.01 √
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笑容为第四届董事会
1.02 √
非独立董事
选举郭兵健为第四届董事会
1.03 √
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 应选人数 3 人 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寿涌毅为第四届董事会
2.01 √
独立董事
选举蔡海静为第四届董事会
2.02 √
独立董事
选举郑东海为第四届董事会
2.03 √
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3.00 应选人数 2 人 选举票数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郑伟梁为第四届监事会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蒋委达为第四届监事会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
4.00 --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修订《公司章程》 √
4.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4.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4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4.05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6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4.07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4.08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4.09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4.10 √
理制度》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4.11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
司资金管理制度》
4.12 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4.13 √
人行为规范》
说明:
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
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
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