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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1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

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

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

街道陆汇路 5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1.00                                                   √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

容。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2)。

    1.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1.00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资金的议案

         说明:
         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
   或多打视为弃权。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
   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