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 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苗德山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4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1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3人,代表股份1,361,078,85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5.09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51人,代表股份1,075,249,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27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285,829,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13.6708%。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1,327,795,67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50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 代表股份1,043,789,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922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 ,代表股份284,005,6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13.5835%。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人,代表股份33,283,1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人, 代表股份31,45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23,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72%。 8、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邓丽婷律师、黄凯琪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1%;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9%。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2,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7%;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9%。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 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1,024,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60%;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740,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506%;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 3 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1,616,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81%; 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19%;弃权0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111,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289%;反对2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74%;弃权730,3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537%。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7,9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41%;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3,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5%。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00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248%;反对18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34%;弃权9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0.0085%。 (四)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7,0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2%;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8%。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3,8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8%;反对54,700 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8%。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 0股。 (五)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7,0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2%;反对5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8%。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3,8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8%;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8%。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 0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1%;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9%。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2,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7%;反对54,700 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9%。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 0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1,359,298,12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9.8692% ; 反 对 1,143,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6,987,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4952%;反对17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26%;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8%。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310,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739%;反对972,19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14%;弃权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9,890,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8.9627%; 反 对 1,143,590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 小股 股东 有表 决权 总 股份 的 0.6662%; 弃 权 63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711%。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60,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72%;反对718,200 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528%;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740,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506%;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619,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966%;反对663,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87%;弃权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0,952,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5816%; 反对7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184%;弃权0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1,024,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60%;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740,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506%;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 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1,616,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81%; 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19%;弃权0股。 (十) 《关于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7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1,308,109,9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6.1083% ; 反 对 52,334,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51%;弃权634,16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6%。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1,305,143,28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5.8904% ; 反 对 22,019,3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178%;弃权633,06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5%。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966,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80%;反对30,315,4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7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0.0001%。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邬贵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1,358,717,5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9.8265% ; 反 对 1,415,9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40%;弃权945,366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95%。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6,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40%;反对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4,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466%。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1,611,0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225%;反对1,361,2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00%;弃权3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228%。 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邓丽婷律师、黄凯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