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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2-3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4-07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剑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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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275,952,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114%。其中,参加现场表决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8,855,41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6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097,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1%;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157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67,267,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8%。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636,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63%;反对 7,949,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09%;
弃权 366,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8,951,05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367%;反对 7,949,95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84%;弃权 366,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4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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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331,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53%;反对 2,780,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8%;
弃权 155,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331,53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53%;反对 2,780,68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8%;弃权 155,3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0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1,641,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39%;反对 13,942,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26%;弃权 368,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956,27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249%;反对 13,942,84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274%;弃权 368,4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7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31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60%;反对 1,539,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8%;
弃权 99,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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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5,628,33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32%;反对 1,539,28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83%;弃权 99,9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85%。

    表决结果:通过。

    5、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1,10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83%;反对 14,696,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57%;弃权 15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416,5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225%;反对 14,696,4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78%;弃权 154,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97%。

    表决结果:通过。

    5.0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1,065,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50%;反对 14,716,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29%;弃权 171,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379,7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678%;反对 14,716,161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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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71%;弃权 171,6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51%。

    表决结果:通过。

    5.0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1,03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29%;反对 14,766,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1%;弃权 15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346,5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185%;反对 14,766,4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518%;弃权 154,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97%。

    表决结果:通过。

    5.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1,966,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317%;反对 13,831,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23%;弃权 15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3,281,4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083%;反对 13,831,5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620%;弃权 154,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97%。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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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1,012,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58%;反对 14,786,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82%;弃权 15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2,326,8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892%;反对 14,786,1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811%;弃权 154,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97%。

    表决结果:通过。

    5.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0,60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77%;反对 15,179,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09%;弃权 169,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918,2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817%;反对 15,179,7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663%;弃权 169,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026,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5%;反对 2,77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5%;
弃权 15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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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341,13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96%;反对 2,771,88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07%;弃权 154,5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29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14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33%;反对 7,969,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70%;弃权 15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9,143,85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33%;反对 7,969,16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70%;弃权 154,5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9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218,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66%;反对 3,57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2%;
弃权 15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3,532,854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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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0%;反对 3,579,56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14%;弃权 155,1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尔康、孙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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