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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4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40,033,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001,663.1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33,26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7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

      2        01*****537                     李建林

      3        01*****195                     李强祖

      4        01*****090                     童保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701-6318005        传真电话:0701-63180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