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11-04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4-077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判决。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 本次案件涉及金额:9,230 万元。
4. 对公司损益影响:本案件尚未执行,暂未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如对方按照判决履行完回购义务,公司将配合办理公司持有的北京快友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近日收到
有关前期公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张*宁、北京会友世纪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友世纪”)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林*、张*宁、会友世纪不服
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受理机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上诉人(原审被告):林*、张*宁、会友世纪
4.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石控股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及公司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9 日、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4-054)。
(三)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作出的(2024)
京 03 民终 162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03,300 元,由林*、张*宁、会友世纪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判决生效情况
终审判决已生效。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案件尚未执行,暂未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如对方按照判决履行
完回购义务,公司将配合办理公司持有的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京 03 民终 16245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